4月10日至今,76岁的王阿姨因为髋骨骨折,在大型三甲医院、社区医院兜兜转转的入住了四家医院。几乎每一家入住的大型医院,在住院12-15天后,都会以各种名目奉劝她转院、出院。明明疾病还没有好利索,却被医院以医保结算等诸多因素劝退、转院。类似与医保相关的新闻层出不穷,也令众多患者苦不堪言。(5月28日《南方都市报》)
病还没有治好,人却要转院,且转了一家不算,十几天后还要转下一家,病人和家属被反复折腾不说,到了另一家医院,许多检查还要从头再来,无论患者还是医保基金都得掏更多的钱。如此不近人情且造成巨大浪费的事,为什么还会不断发生呢?
站在医院的角度来看,他们对此有说不出的苦衷。床位周转率、平均住院天数等,是衡量医院效率和计算绩效的指标,住院天数过长的病人多了,会影响到这些指标。且一位病人住院太久,住院次均费用还会升高,而住院次均费用不仅是考核指标,还是医保部门的控费指标,突破住院次均费用的病人多了,年度医保基金总额可能早早就用完了,到年底就无法收治医保患者了。
问题的根源似乎出在医保政策上,但医保部门表示,这个锅不该由他们来背。医保基金有限,每一分钱都得花在刀刃上,对医院设置年度总额,通过计算人均费用来评估基金使用效率,是再正常不过的控费方式,假如认为这类基本的控费都不合理,医保基金就很容易出现巨大的浪费。且医保部门只在总额和平均费用上进行控制,没有对单一病人进行限额,一位病人住院多久和花多少钱,他们不加干涉,他们似乎也不应该为此负责。
医院和医保部门各有所难,但这种折腾并损害患者利益的事又如此常见,究竟该由谁来负责呢?这其实是旧医疗体制弊端既具体又集中的一种体现。比如,在按项目付费的影响下,过度诊疗成为难以抑制的一种冲动,必须以更有力的措施加以管制,方能对这种冲动有所约束,但管制措施又会遭遇变通之策,赶病人出院或者动员患者转院,就属于这类变通策略之一。
可见,病人之所以频遭转院,与单一按项目付费带来了管理和控费难题有关。试想,假如按病种付费,王阿姨不管住多久的院,也不管用多少药、做多少检查,医保部门付给医院的钱都是相对固定的,这样一来,次均费用和总额控费等指标不再成为医生的烦恼,他们就没必要动员王阿姨提前出院了。此外,假如分级诊疗能够得到真正落实,做完手术后的王阿姨可以下转到基层医院继续治疗,若如此,她也不至于被多家三甲医院推诿。
“病人频遭转院”现象触及旧医疗体制的痛点,与其为这类异常现象寻找责任主体,不如扎扎实实推进医保付费方式、分级诊疗等制度改革,使这些医改举措能够尽快落地。没有谁能够靠一己之力来化解这类积弊,只有通过医改突破旧医疗体制的一些束缚,方能消除这类不合理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