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5月28日电 (记者郝洪)日前,沪苏浙皖四地政法系统联合签署《沪苏浙皖政法系统关于推进更高质量平安长三角法治长三角建设总体方案》。
根据方案,长三角政法系统将加强区域合作,逐步形成“政策措施共商、平台载体共建、风险隐患共防、突出问题共治、政法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打造国家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区域协同样板区。
该方案显示,沪苏浙皖四地将创新完善协调联动合作的区域平安建设体系,建立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联动机制,建立跨区域社会组织队伍;共同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区域法治环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推动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合作;探索建立互补共赢的区域政法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合作机制,建立区域政法干部交流轮岗挂职机制等。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29日 11 版)